一、2023年公安工作总结
2023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主题主线,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是健全完善立体化巡逻防控体系。突出“人力+技术”双轮驱动,系统打造徒步巡逻、视频巡逻、摩托巡逻、车辆巡逻、空中巡逻等“五位一体”巡逻防控网络,常态开展“大巡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服务力。2023年,全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比上年下降16.1%,深圳市入围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二是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交通事故亡人数连续19年下降,万车死亡率历史性降至0.48,在机动车保有量全省第一的情况下,亡人数降至全省第18;确保了深圳马拉松、高交会、文博会等1422场次大型活动平稳有序;高效处置失联警情7.1万余起、找回率99.99%。
三是常态化系统性打击整治突出犯罪。刑事现案破案率及增幅全省最高,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全省第一,命案数、涉恶警情数、“八类警情”数同比下降21.9%、21.5%、3.9%;反电诈等新型违法犯罪紧急止付速度、止付资金总量、涉诈资金返还总额均为全省最高,连续三年实现电诈破案数、抓获人数上升和立案数、财产损失数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
四是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28项措施;依托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研究中心,全量受理经济犯罪报案,解决了经济案件报案难问题;严打整治我市企业被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实现281个事项“网上办”、139个事项“无证办”、203个事项“跨省办”,全国首创一窗通办“智慧警务舱”。
二、2024年公安工作计划
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紧紧围绕深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走在全国最前列,争创第一流警队”的目标定位,为深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全面提升平安建设质效。固化打击中心、防范中心等机制做法,精准牵动各类违法犯罪打击防范,加强新型犯罪、新型问题研究攻坚,深入推进城中村等治安复杂区域综合整治,进一步清隐患、降警情、压发案。
二是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抓紧抓实“厅局长信箱”和“民意速办”工作,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等涉企违法犯罪,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便民利企、引才引智的配套服务举措,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加快推进“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全面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优化“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有效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
四是持续深化智慧公安建设。探索“人力+技术”相结合的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新模式,加快推动智能化视频巡逻、一键报警等创新举措,把大数据实战应用融入打防管控各项工作,推动智慧公安赋能工程全面升级,以新技术新手段应对新风险新挑战。
五是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构建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规范化作业、全流程监督的执法办案制度体系,加快推动禁毒、交通等公安领域的特区立法,健全民警应对复杂场景的执法操作指引,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