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罗湖区教育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信息来源:罗湖区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11 15:3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落实形式

责任部门

1

教育系统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向教育系统人员公开相关法律法规。

办公室

2

教育系统人员

社会公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3.《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1.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知晓。

2.通过组织培训学习的形式让各中小学校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教育科

3

教育系统人员

社会公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幼儿园管理条例》

1. 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知晓。

2.通过组织培训学习的形式让各幼儿园、民办中小学、培训机构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社办科

4

教育系统人员

社会公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教师资格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通过考试、发放资料等方式,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

党建人事科

5

教育系统人员

1.《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开宣传,让社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2.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建设财务科

6

教育系统人员

1.《信访条例》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组织专题学习

党建人事科

7

教育系统人员

1.《教育督导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

1.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开宣传,让社会了解教育督导条例。

2.制定并执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和责任督学会议制度,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学习督导条例。

督导科

8

教育系统人员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 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知晓。

2.通过组织培训学习的形式让各中小学校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