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要求,全面提升气象法治建设水平,为深圳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深圳气象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全年11次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多次邀请党的二十大宣讲团专家做专题辅导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为推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落地见效贡献气象力量。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理论武装
全年组织党组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学习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提出气象法治工作思路,要求各支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会一课”内容,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二、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刘德峰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坚持依法决策,就重大行政事项经常性开展法律风险咨询,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亲自研究部署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具体措施等法治重点工作,将《深圳市气象管理规定》由部门规范性文件转为政府规章,报请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协调解决气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充实执法力量,执法人员较去年增加1倍;加强对防雷技术服务的督查,落实气象安全生产责任;深入体验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提升气象行政审批效率;大力支持规划控制性气象参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局长讲法活动”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主持局长办公会学习《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不断提升气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今年我市天气特别复杂,出现了70年来最强暴雨,台风影响2018年以来最多最强,发布各类预警信号414次,较近5年平均偏多15%。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灾种监测、全时域响应、全行业研判、全周期服务、全方位赋能”要求,苦练监测预报服务内功,强化临灾预警叫应,支撑我市成功防御“5·23”“9·7”等极端特大暴雨和“苏拉”等4个台风,获评全省气象服务先进集体。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行政职能,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一是创新临灾叫应机制支撑“快响应”。会同三防部门建立临灾预警叫应“343”机制,“直通式”报告市领导,“兜底式”呼叫各级防灾减灾责任人超7万人次,“递进式”报送气象信息材料537期,高频次滚动发布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等各类气象服务提示1500余条。二是预警信息全网“广发布”。优化高级别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全年区域靶向、递进式和触发式精准发布70次4.3亿条,确保受影响区域市民及时收到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三是出台气象高质量发展总体政策文件。报请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三年行动计划,明确“3433”深圳气象高质量发展思路。联合市水务局等八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气象监测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加强全市气象监测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四是加强气象标准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编制《暗夜社区光环境规范》地方标准,助力西涌社区被授予国际暗夜社区。落实“深圳气象标准+”战略,推动《生态气候舒适度评价指南》等2项地方标准的报批,出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规范各项行政运行,修订督查督办、科研项目管理、信访工作指引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五是做好气象法治深调研。立足国内外暴雨防治立法现状及我市暴雨灾害防御与联动机制,调研形成《超大型城市暴雨风险防治的立法研究》成果报送市依法治市办。
(二)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权力法治化运行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依法开展“修订分区域暴雨强度公式”“健全重大灾害天气预警短信靶向发布机制”“建立基层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标准”的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建立法务管理岗及局法律顾问双重审查机制,对招投标文件、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修订完善6类局合同模板,全年审查文件260余件,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对我市气象领域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提出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
(三)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气象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创新服务简化流程。首创规划控制性工程气象参数服务清平快速路等11项重大工程建设,获中国气象局肯定。全年实现1254宗气象材料证明秒办自助办理,较去年增长近3倍。二是创新气象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出台《深圳市气象局行政检查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充分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推进监管对象分级分类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梳理审核门户网站公布的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存量文件,做好清理气象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大气象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全年对易燃易爆危化场所、大型油气库等重点单位开展10批次74宗“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累计发现隐患44家,隐患整改率100%。二是气象安全监管有力有效。组织召开全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完成1131家纳管单位隐患排查,防雷检测质量考核同比上升8.1%。立案查处1宗无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案件。三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全年与市应急管理、市文体旅游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4宗,探索联合监管交叉融合性,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共管和信息共享机制。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着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年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835条,官方微信推送政务类宣传文章37篇,发布政策解读7篇。依法受理行政许可30件,依申请公开3件。二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投诉咨询电话、局长信箱渠道,全年处理各类咨询投诉200余件,办结率100%。承办建议提案主办件4件,较往年增加2倍,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
(六)提升气象普法宣传能力,培育社会气象法治文化
一是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组织气象法治宣传“五进”活动5场,吸引1000余人参加,发放宣传册1200余册。向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责任人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培训20场、防雷安全标准宣贯6场,覆盖1万余人次。二是探索创新普法新形式。依托气象科普活动开展气象普法宣传,新增绿色通道为超过30所学校提供天文科普,完成“谈天说地”资源进校园,气象与天文专栏纳入深圳教育云平台。气象天文线上线下科普服务超1亿人次。
四、存在问题
虽然气象法治工作水平有新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地方气象法规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市仅有1部气象的政府规章,相比其他城市偏少。二是区级气象服务机构不健全。我市作为全国唯一没有设立区级气象服务机构的城市,基层气象服务力量薄弱,体制不顺,对基层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支撑不足。三是气象执法队伍建设与执法工作新要求还有差距。作为市直属事业单位,无执法编制,执法人员主要是兼职,执法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35年)》目标任务,落实气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法治思维。继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把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推动气象法治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二)完善气象管理法规制度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防治能力。一是健全气象法治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深圳市气象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明确区级气象服务体制,完善气象预警预报发布传播与服务机制。二是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机制。实现“31631”递进式气象服务机制和临灾预警“叫应”343机制标准化,推出高级别预警信息电视插播等5项新服务。
(三)持续优化气象法治营商环境,激发气象行业市场活力。开展“20+8”产业发展气象服务需求调研,推动出台气象科技产业发展规划、配套政策,联合央企和本地国企在新能源科技、低空飞行等细分领域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国省市气象专业服务联盟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精细化、个性化气象服务。
(四)提高气象行政执法水平,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出台《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优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排查检查机制。加强对易燃易爆危化场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气象安全生产监管,推动监管对象信用评价分级分类落地应用。加强气象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做好气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宣教。
(五)提升气象普法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气象法治氛围。利用“世界气象日”“宪法宣传日”等关键节点,开展气象普法“五进”活动。加强深圳天文科普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天文科普影响力,开展气象普法宣传。
深圳市气象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