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深医保函〔2024〕10号
樊成玮(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行失能养老护理保障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经汇总市民政、卫健等部门汇办意见后,主动与樊成玮代表电话沟通我市失能养老护理保障工作情况,并就我市下一步工作进行探讨。在与樊成玮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一)加快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我市聚焦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一是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和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事业。二是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水平。发挥标准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三是培育照护人员队伍。强化养老服务专业教育和从业人员在职提升。依托“南粤家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机构,扩大护理人员培训规模,通过推动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等举措,促进养老护理人员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提升,加快建设高技能、专业化、职业化的养老照护队伍。
(二)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我市积极在社康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服务,一是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指导社康机构为我市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规范开展健康体检、医养结合服务、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等工作。二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由协议约定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其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个性化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三是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医疗机构可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明确且满足其他建床条件的患者,在其居住场所(含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家庭病床,提供健康管理、健康监测、医疗、药事、会诊和预约转诊、安宁疗护等服务。目前我市约有730家社康中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有效满足参保患者建床需求。
(三)持续完善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我市积极为我市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包括居家安养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集中托养服务。2023年,我市接受居家安养服务的残疾人共有1654人;全市74个街道中已建成73个残疾人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为2762名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2家(深圳市宝安区任达残疾人托养中心、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目前接受全日制寄宿制托养人员有162人。
(四)加快发展养老保险服务。我市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医养结合照护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及服务,做好产品宣传、承保实施等经办工作,有效满足群众养老照护需求。截至2023年底,我市共有94款商业护理保险产品。
接下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持续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做好落地实施相关工作,满足失能人员基本照护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