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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医保函〔2023〕18号
曾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不孕不育治疗纳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在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提案内容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市工作情况,主动与曾勇委员电话沟通,并就我市下一步工作进行汇报。在与曾勇委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建议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及不孕不育诊疗专科能力确定诊疗定点医院
经梳理,目前不孕不育诊疗相关的诊疗科目包括妇产科(包括二级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外科(泌尿外科专业)及中医科(妇科专业)。我局鼓励具有开展不孕不育诊疗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主动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将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监管情况,以便正确指引患者进行选择。
(二)关于建议梳理不孕不育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清单、药品清单、耗材清单,将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不孕症项目纳入医保
我局已通过文献检索、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梳理不孕不育诊疗相关项目。目前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产前检查、B超、血常规、心电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等生育常规检查诊疗项目,以及输卵管介入治疗、输卵管修复整形术、输卵管超声造影、抗卵巢抗体测定、子宫输卵管通液术、卵巢囊肿剔除术、精液常规检查、抗精子抗体测定等生育相关诊疗项目均已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根据国家、省医保目录管理规定,各地市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项目,我市并无目录调整的权限。我局已向省医保部门反馈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目录的相关诉求,并积极推动省相关政策措施出台。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关于建议将不孕不育患者的生育治疗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管理
2020年10月,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号)规定,各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不得自行调整。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并无调整权限。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门诊特定病种调整情况及时落实。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