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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生育从免费产检免费分娩开始的提案》收悉。经梳理国家、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在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提案内容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市工作情况,主动与吴先宏委员电话沟通,并就我市下一步工作进行汇报。在与吴先宏委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尽快落实鼓励生育从免费产检免费分娩开始,制定相应的细则予以实施”的建议,目前,我市参保职工和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已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畴,部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等项目纳入财政补助事项。有关情况如下:
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参保职工及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享受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居民、失业人员等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完善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最新政策。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三孩”费用均按规定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1年10月1日起取消生育保险累计参保年限限制,参保次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的期限延长至3年。2022年底,简化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再查验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情况。二是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市内生育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市外生育医疗费用实现全流程网办,生育津贴实现秒批申领,进一步便利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另外,卫生健康部门将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财政补助事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免费筛查或减免相应费用。
接下来,我局将密切跟进国家、省最新生育保险规定,第一时间做好贯彻落实,持续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依法保障育龄妇女生育保险待遇,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