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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赵燕锡、邓鹏、林伟斌、郑春雨、徐毛毛、何珊珊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代表建议《关于推进电子签名证书应用的建议》(第20230738号),由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当前深圳的官方数字证书平台基础上,持续深化电子印章应用推广,推动官方数字证书平台的电子签名证书与其他电子签名经营企业的电子签名证书互认,为企业高效率地开展电子交易提供更开放、安全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议
为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深圳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府项目招投标相关平台需要使用数字证书的,推荐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市统一电子印章(免费向深圳市企业发放)作为电子签名的主要参与途径,企业还可根据自身需要在数字证书机构加购数字证书作为补充参与途径。各数字证书机构参与政务领域互认,需按规范完成系统改造并通过检测后,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入口实现。
二、关于“在深圳地区建立电子签名数据接口的统一标准,并推动深圳地区企业的落地接口标准,推进不同平台之间的电子签名互认,提升上下游企业的运营效率”的建议
我局积极推广以电子印章为载体的电子签名应用。目前,关于电子印章签名的跨地区互认情况如下:
(一)政府侧电子印章。由各省政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制发的印章在国家平台备案,因此,政府侧电子印章签名在全国范围内可跨地区互认。
(二)企业侧电子印章。各地平台建设情况不同,但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可实现平台间对接互认;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已实现与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互认。
(三)《电子印章》系列地方标准。我局编制了《电子印章》系列地方标准(包括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的通用要求、数字证书规范、应用指南、应用服务接口、第三方应用接入要求和测试方法、电子印章图像、备案信息等7方面内容),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将抓紧推动发布。
感谢您对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工作的关心,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并给予指导和监督。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