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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医保函〔2022〕7号
李继朝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健全护理产业体系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收到该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建议内容办理研究。主动与李继朝代表进行电话沟通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工作情况,并于2022年7月20日进行座谈。在与李继朝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稳妥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将国家的最新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也要充分考虑我市实际,积极
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一是密切跟进国家医保局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出台情况,精准对标,高质量设计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相关配套办法已经多轮研讨;二是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报送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和评估专家库建设等各项经办筹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机构及照护专业人员培训等工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市落地实施做好准备。
(二)关于长护险护理标准和支付标准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的要求,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护理需求、护理服务成本以及保障范围和水平等情况,共同研究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项目及支付标准,推进照护机构养老护理行业主管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双重”监管,以确保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的规范化发展。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