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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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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403号建议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1-25 18:3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医保函〔2022〕10号

许建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深圳市医保卡最低余额限制的建议》收悉。经梳理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局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建议内容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国家政策及我市政策调整有关思路,主动与建洲代表电话沟通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情况,并就我市下一步工作进行汇报。在与建洲代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书面反馈意见。

  二、办理情况

  我市基本医保一档实行“统账结合”模式,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每月由缴纳的基本医保费按一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日常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国家规定个人账户


  属于基本医保基金的一部分,其使用也应符合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考虑到我市参保人个人账户结余较多,我市规定在确保个人账户优先满足参保人日常门诊就医需要的前提下,允许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部分可以活化使用,如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或者给本市参保的家人共济使用等。

  我市活化个人账户使用的措施,在实施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但是我们也注意到,随着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逐年增长,近年来个人账户活化使用最低余额门槛也出现逐年提高。

  您提出关于降低深圳市医保卡个人账户最低余额门槛的建议非常中肯,对我局下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障改革精神,更好地适应我市医疗保障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已启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256号)修订工作,将对您提出的建议一并统筹研究,通过加强数据测算分析,合理设置个人账户活化使用的最低余额门槛,同步提升信息化和经办服务水平、加大政策宣传,切实保障参保群众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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