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深圳市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全方位统筹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将讲政治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积极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激发全体干部职工不忘初心再先行、牢记使命再示范的昂扬斗志。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查摆问题的长效整改。进一步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换届。指导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市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健全行业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加快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实抓细抓经常,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内控制度执行,把风险防控做在平时、落到实处。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加强政治素质把关,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促进干部多方位锻炼和人员优化配置,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二、全方位统筹政府资金资产资源,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收入管理机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加强财政、税务、国土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统筹谋划盘活政府和国资国企资产资源,有效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加强预算统筹管理,通盘考虑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统筹财力,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资预算调入公共预算力度。
三、大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精准实施本地惠企利民政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着重强化债券项目谋划和前期准备,全面梳理新增专项债项目需求,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重点领域和“双区”建设重大项目,全力争取政府债券额度。进一步完善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督促用好债券资金,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扩内需。落实好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监控,推动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把预算支出关口,深挖节支潜力,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好预算主体责任,在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厉行节约、精打细算、讲求绩效。
四、全面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政保障能力,促进深圳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配合做好稳外资外贸、促消费等政策落实。坚持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健全完善非竞争性、竞争性“双轨制”科研经费投入机制,规范创新载体与平台经费投入管理,推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全面提速。推进调整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入方式。落实好大湾区人才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吸引汇聚国内外人才。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大力发展会计等现代服务业。强化财政金融服务职能,加快再担保业务创新,完善资金池政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
五、完善民生供给服务财政保障体制,让市民群众美好生活成色更足质量更高
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实施基础教育学位保障攻坚行动,逐步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规模,加大公办高中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力度。支持本土高校向国家“双一流”高校转型提升,支持合作办学高校向国家申请专项支持和增量项目。全面推进健康深圳建设。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加快高水平医院建设,推动社区健康服务扩容提质。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支持开展技能培训。支持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强公共住房建设资金保障,优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路径,拓宽公共住房建设资金渠道。稳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加快推进我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支持碧水蓝天绿地品质提升行动。多渠道筹集资金,持续做好水污染治理成效巩固提升、“深圳蓝”可持续行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等工作保障。支持做好碳减排工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各项改革举措落地。推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功能品质。支持城市重点片区规划建设。支持全面开工建设“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研究具体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提升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水平。
六、以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加快推进赴境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做好择机赴港发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探索建立更严格、更规范、更市场化的发债机制。出台实施深圳财政“十四五”规划。与上级财政部门和全市规划相衔接,统筹好民生事业、产业发展、创新驱动等重大增支需求。研究实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优化市区两级政府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构建市区权责清晰、运作畅顺、具有活力的工作体系,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和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拓宽预算评审深度和广度,加强预算支出标准建设。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进事前绩效评估提质扩围,发挥绩效目标控制约束作用。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七、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实施全市财政法治能力提升行动。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公开预决算和接受监督。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推动出台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积极探索适应城市管理所需的执法执勤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机制,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完善财会监督机制。深化会计评估监督,严厉打击行业乱象,持续推进“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整治。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专项整治。提升财政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用好智慧财政系统,完成市区财政一体化应用推广;对标财政部规范和标准,持续优化改造系统;做好二期需求规划及立项。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深化公物仓智能信息系统应用。完成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