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
现将《深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三年行动计(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8日
(联系人:蔡金花,联系电话:88125373)
深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精神,着力提升我市中小学生创新素养,加快培养创新人才,切实强化我市科技教育特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健全“政府引导、学校主导、社会支持”的科技创新教育工作机制,以课程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实践基地建设为主要抓手,创新科技教育方式,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科技素养和创新素养,打造教育“深圳质量”,为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重要支持和不竭动力。
二、行动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提升学生科技素养和创新素养,着力培养科技创新英才,将科技创新教育打造为深圳教育的重要特色和品牌,使科技创新成为学生的重要特长。具体目标:
——科技创新教育体系更加健全。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教育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能力全面提升,社会支持科技创新教育方式多样,形成有深圳特色的科技创新教育体系。
——科技创新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设备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课程更加丰富,科技创新教育基地更加多样,培育一批中小学科技教育特色项目和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到2017年,全市重点培育50所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设30个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学校,改造升级30个创新实验室,建设100个创客实践室。
——科技教师队伍更加强大。按标准配置中小学科技教育师资队伍,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学科领军团队。到2017年,着力培养50名到100名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教育名师。
——学生科技创新素养更加卓越。科学精神在中小学得到广泛传播和认同,学生科技创新意识显著增强,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探索实施“少年科学家”计划,着力培养少年科技创新英才,到2017年,培养100名“少年科学家”。加强创客教育,到2017年,资助并培养1000名学生创客。
三、重点行动
(一)深入推进科技教育课程改革。
1.建设具有深圳特色的科技教育地方课程。借鉴国际先进的科技教育理念和课程建设方式,充分利用深圳丰富的科技企业资源和产业资源,积极开发具有鲜明深圳特色的小学、初中、高中衔接配套的科技教育地方课程。
2.大力推进STEM课程。通过择优引进与自主开发相结合,探索形成适合我市学生需求和中小学衔接的STEM课程体系,促进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知识的融合,引导学生以问题为导向,在观察、提问、设想、实验等探究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创新素养。到2017年,全市中小学普遍开设STEM课程,培育形成30个以上具有深圳特色的STEM项目。
3.配备先进的科技教育设备设施。制定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当的学科实验室建设标准,实施“实验室与功能室改造升级工程”,使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数学等学科实验室设备设施标准和应用管理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并接近发达国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公益基金和企业多渠道支持学校建设各类创新实验室和创客实践室,为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教育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4.全面推进研究性学习。促进中小学教学方式的深度变革,全面推进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性学习。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环境下新型的教学方式。重视“做中学”,小学阶段每名学生完成10个探究性课题,初中、高中阶段各完成10个研究性小课题。
5.创建高水平科技兴趣小组和社团。全市中小学要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学校实际条件,大力组建各类科技兴趣小组和科技社团,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实践活动。
(二)加快建设科技教育特色学校。
1.建设科技教育特色项目。学校要积极规划开发与学生年龄阶段和兴趣特点相适应的各类科技教育特色项目,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数字技术、海洋生物、环保等领域的科技教育特色项目。建立科技教育特色项目联盟学校。
2.建设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制定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方案,科学规划、系统设计,努力建设一批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形成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相互衔接和配套的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体系。加快发展科学类高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加大各类功能室和实验室建设,拓宽与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机构合作,创新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对全市科技教育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搭建科技创新竞赛和创新成果展示平台。
1.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努力构建市、区、校科技创新竞赛体系,学校定期举办学生科技节,市和区定期举办机器人、航空航天航海、车辆、建筑模型、环保等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展示学生科技创新教育最新成果、交流科技创新教育先进经验,促进科技创新教育持续深入开展。
2.努力打造科技创新竞赛高端品牌。充分利用深圳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设立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台,搭建集学生科技创新产品展示、交流、研讨、交易、竞赛为一体的高端平台。充分利用深圳城市影响力,以机器人竞赛和科技创新发明竞赛为重点,争取使深圳成为全国竞赛和国际竞赛的定期举办城市,努力把中小学生机器人竞赛和创新发明竞赛打造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竞赛高端品牌。
3.积极举办“学生创客节”。根据深圳建设国际创客中心城市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创客教育,支持学生投身创客活动。定期举办全市学生创客节,展示学生创客作品,表彰和奖励优秀创客,促进我市与国内外的创客交流,传播先进的创客文化,探索以创客教育带动和深化科技教育的新路径。
(四)加快培养科技创新英才。
1.建立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中心。依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立全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中心,统筹、指导、服务全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开展科技创新教育课程开发、科技创新教育活动交流和科技教师专业培训等。在全市各区设立科技创新教育分中心,负责各区科技创新教育工作。
2.实施“少年科学家”计划。设立深圳市少年科学院,统筹协调全市少年科技创新英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利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各类资源,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教育夏令营和冬令营等活动。选择一批学科优势突出、研究能力和学生指导能力较强的中小学建设成为少年科技创新英才培养基地学校,实行导师制和弹性学分制,由市少年科学院负责统筹协调。
3.建立科技创新英才选拔机制。建立少年科技创新英才的申报、测评与确认制度。各学校在日常学习、科技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科技创新竞赛等过程中,观察和发现具有超常科学创新天赋的学生,向市少年科学院进行申报。少年科学院成立专门小组,对申报学生兴趣、思维、个性特质等方面进行个性化测试与评估,选拔其中科学天赋超常的学生,建立专门档案,实行个性化培养。
4.支持中小学开展创新英才培养试验。支持高中与高校或研究机构合作,开展少年科技创新英才培养试验,为参与试验的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进行个性化培养,探索培养科技创新英才的新方式新路径。
(五)努力构建校外科技创新教育新机制。
1.建立科技创新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支持建立由教育、科创、文化、共青团、科协、图书馆等部门和机构共同参加的学生科技创新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我市科技创新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及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科学馆、青少年宫、图书馆、科研院所、高新企业等部门和机构在科技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推进科技教育的良好局面。
2.加快建设校外科技教育基地。联合团市委和科协,制定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建设标准与办法,选择一批技术先进、社会责任强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建设一批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充分利用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实验条件优势,传播前沿科技知识,学习行业先进技术,聘请基地专家指导学生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课题研究活动,把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建设成为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普及基地、实践基地和研究基地。
3.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普行动。联合科协,开展校园科普展览活动和“少年科普行”活动。到2017年,在全市所有中小学完成一轮科普展览,1万名学生参加“少年科普行”活动。开展“科学家进校园”活动,聘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专家到学校开展科普讲座、科学论坛等活动,提升学校科普教育质量。充分发挥高新企业员工、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热心人士的作用,建立科技教育志愿者队伍,支持在校开展科普志愿活动。
4.设立“科技创新教育周”。将每年9月第四周确定为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周,通过论坛、展览、竞赛,以及科技教育进社区、进家庭等各类活动,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精神、展示科技教育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专兼职科技教师配备。到2017年,全市小学要配齐科学教师,初中和高中要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师配备,高中要加强工程、技术等方面的教师配备,大力提升科技创新教育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加大科技创新教育教师引进力度。支持学校聘请高校专家、科研院所专家、企业工程师等校外科技人员,辅导学校开展科技社团活动,共同打造学校科技教育特色项目。
2.全面实施专项培训。依托深圳市科技创新教育中心,通过专题讲座、实践操作等形式,以课程实施能力和创新发明指导能力为重点,对全市中小学科技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整体提升我市科技教师专业水平。
3.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建立一批市、区科技创新教育名师工作室,组织一线科技教师参与培训和项目研发。实施“名企进修”项目,每年在中小学选拔一批优秀科技教师,依托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参与基地项目开发和企业科技研发活动。每年选拔并资助一批科技教师参加国家级科技竞赛培训活动,到2017年,重点培养50名到100名科技教育名师。
(二)加大经费投入。
把科技创新教育经费纳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年度预算范围,鼓励各类公益基金加大对科技创新教育的投入,支持科技创新教育设施建设和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教育活动。
(三)健全奖励机制。
建立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基地等级评选制度、公共财政补贴制度和奖励制度。建立市、区、校三级科技创新教育特色项目、科技兴趣小组、科技社团评比标准和奖励制度。建立行动计划专项奖励制度,对实施行动计划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予以表彰奖励。
(四)强化督导落实。
把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作为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把中小学生科技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养“阳光评价”之中。建立科技创新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公布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情况。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结束后,由市政府督导部门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形成专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导评估后,重新确定下一步科技创新教育的工作目标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