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气象发展规划
(2019-2025年)
深圳市气象局
2019年4月
前 言
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特别区”)地处珠三角核心区和沿海经济带的连接点,区位独特、交通便利、空间广阔、生态优美,是珠三角通往粤东的桥头堡,是深港向东拓展辐射的战略支点,也是大湾区的有机组成部分。深汕特别区作为深圳第“10+1”(深圳10区+深汕特别区)区,已迈入深圳全面负责建设管理的新时代。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广东省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深汕特别合作区总体规划纲要(2017-2035)》、《深圳市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圳市气象局将按照“10+1”模式开展气象服务,围绕建设“新时代区域协调创新发展的山水田园生态城市”总体目标,结合深汕特别区天气气候特点,切实做好深汕特别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以“深圳标准”统筹推进气象服务系统、业务平台等建设,推动新时代深汕特别区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深汕特别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深汕特别区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
一、规划背景
深汕特别区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5公里,2017年末常住总人口约7.57万人,2025年约60-70万人,2035年约150万人。深汕特别合作区正集全部之力加快经济发展,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225亿以上,年均增速45%,未来也将保持高速增长。但深汕特别区地处广东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台风、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天气气候复杂,常年受4-6个台风影响,年平均降雨量高出深圳20%,暴雨导致的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飞跃增长,对气象保障服务的依赖越来越强... ...
全文详见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气象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