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前海前湾片区开发建设,优化片区文化设施布局,提升建筑空间品质,现开展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09-02-08、09-04-12地块单元规划个案调整工作。该单元规划个案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对该单元规划个案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单元规划情况
本次单元规划个案调整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湾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前湾片区09-02-08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34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G4)+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配套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文化设施3000平方米;09-04-1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79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公共测算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
二、本次开发单元规划个案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将09-02-08地块规划的3000平方米文化设施调整为1000平方米,另外2000平方米文化设施在该片区09-04-12地块落实,同时将09-04-12地块文化设施总规模增加为3000平方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09-02-08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34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G4)+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配套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文化设施3000㎡”,调整为“09-02-08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34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G4)+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文化设施1000㎡(最终建筑面积以及地下地上建设规模结合方案布局确定)”;“09-04-1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79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建公共厕所120㎡、环卫工人作息房(20㎡)”,调整为“09-04-1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79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G4)+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配建公共厕所120㎡、环卫工人作息房(20㎡)、地下公共停车场,文化设施3000㎡(最终建筑面积以及地下地上建设规模结合方案布局确定)”。
相关地块规划具体情况见本公示单元规划个案调整附图和指标一栏表。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qh.sz.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8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1.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09-02-08、09-04-12地块单元规划个案调整附图及指标一览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7月15日
(联系人:裴工,联系电话:8810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