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政策决策
为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和保障广大育儿妇女群体求职就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6号)有关要求,现将大鹏新区“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公布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设立“妈妈岗”岗位所属工种
1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协会
办公室文员
2
深圳市大鹏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文员
3
深圳市鸿泰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销售、经纪人、客户经理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