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集团南区转运库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机场南区国内转运货运楼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机场南区国内转运楼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航城街道机场南路北侧,宗地号A124-0074。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2)1216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200146号),该宗地总用地面积为10912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区域交通用地,新建规定建筑面积299375.1平方米,功能为机场配套辅助或附属设施(物流及配套用房),规定容积率≤2.75,建筑覆盖率≤60%,建筑高度满足航空限高要求,绿化覆盖率≥5%。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地上核减建筑面积由142392.7平方米调整为121954.65平方米,功能为物流及配套用房,地上规定、地下规定及核减建筑保持不变;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4242.7平方米调整为24192.7平方米,其中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由17103.86平方米调整为17192.70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7138.84平方米调整为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等相应调整。地上机动车停车数由147个调整为148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保持500个不变。
(二)总平面图
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取消场地北侧出入口及其配套成品门房,调整为绿化;首层机动车停车位增加一个,并补充停车位编号;雨棚轮廓、场地铺装、屋顶风井等局部调整。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7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机场南区国内转运货运楼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