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致湾大厦项目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创业路与科苑大道西南侧区域,宗地号T107-0097,于2023年1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52023GG0076330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
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中楼栋划分规则,原1栋调整为1栋一单元,原2栋调整为1栋二单元,其中1栋一单元由15层调整为19层,1栋二单元由15层调整为18层。调整塔楼轮廓,取消屋顶空中连廊,调整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
总建筑面积由38178平方米调整为42411.92平方米,其中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068平方米调整为6081.63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4538.83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1069.70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44.18平方米,屋面楼梯间及机房428.92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8210平方米调整为8430.2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指标相应调整。建筑覆盖率(一级/二级)由53.15%/41.55%调整为75.00%/42.04%。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粤海街道创业路与科苑大道西南侧区域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6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致湾大厦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26975276。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致湾大厦项目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联系人:钟工,电话:0755-269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