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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龙华区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的公开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1-13 15: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加强我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龙华区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协助开展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申请单位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熟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流程,具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的技术服务工作经验。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在服务协议履行期限内,服从采购方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研究项目

  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龙华区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且有较丰富的项目经验。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项目组所有成员应当熟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流程,具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的技术服务工作经验。

  (四)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对节能报告进行初步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项目能源消费等相关数据核算是否准确等;二是出具项目初审意见,总结项目节能报告存在的问题,提出补充建议及修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形成初审意见后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复核项目节能报告修改情况;三是组织专家评审会,项目节能报告经初审达到专家评审会标准后,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节能评审会,主要对项目建设情况、各用能设备情况、节能减排措施、项目能耗情况、能效指标及能源消费量影响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研判项目是否满足节能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梳理专家评审意见,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表;四是编制节能评审报告,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对节能报告进行修改,复核项目报告修改情况;结合项目最终提交的有关材料及专家会评审意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工作指南》(2018年本)的要求,编制项目节能评审报告。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据实结算,单个项目节能评审服务费不超过2.5万元,总价不超过40万元,总项目数量超出16个后,不额外收费。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8:0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9楼A1902,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0755-23338536。

  附件: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龙华区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招标书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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