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及《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文件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申领人予以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自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止。
二、 公示地点
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粤海街道信息公开页面
三、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大道2491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5-86567690
特别说明: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粤海街道执法队提出书面意见。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