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岸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湾创大厦”(宗地号A308-0137)项目用地位于新桥街道,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用地面积23654.6平方米,规定容积率≤5.06。湾创大厦(一期)项目于2024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062024GG0092417号),现来文申请总平面图修改,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1栋商业屋面设备机房轮廓及标高调整,屋面最高点海拔高度由36.50m调整为37.25m。
二、1栋商业东侧雨篷标高及尺寸微调。
三、裙房屋面台阶及标高、场地西南角的人防楼梯轮廓微调。
四、东侧车库出入口旁增加出地面风井。
五、东侧及东南角跨街连廊由“有顶”调整为“无顶”,连廊轮廓及宽度微调。
六、屋面“露台”标注调整为“上人屋面”,且标高31.70m调整为31.80m。
七、场地非机动车位位置局部调整,总数不变。
八、补充卸货区范围,图面增加分期示意图。
九、湾创大厦(一期)指标调整:
(一)商业服务设施(仓储式商业)建筑面积由原22877.00㎡调整为19973.86㎡,其中核减建筑面积由原2427.00㎡调整为0.00㎡;
(二)城市公共通道面积由原592.00㎡调整为588.26㎡,城市公共架空连廊面积由原704.30㎡调整为481.38㎡,架空绿化休闲面积由原352.16㎡调整为314.25㎡,架空停车场面积由原1371.55㎡调整为1353.70㎡,增设“屋面楼电梯间及机房面积”项,其指标为1562.74㎡;
(三)总建筑面积由原91072.43㎡调整为89627.69㎡;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原25897.01㎡调整为24274.19㎡,其中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原22877㎡调整为19973.86㎡,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原3020.01㎡调整为4300.33㎡;
(四)不计容积率(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原65175.42㎡调整为65353.50㎡,其中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由58904.29㎡调整为59024.27㎡,公用设备用房面积由原6271.13㎡调整为6329.23㎡;
(五)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由原26.17㎡/5575.25㎡调整为4.00㎡/6246.88㎡;
(六)建筑基底面积/塔楼基底面积由原12753.71㎡/0㎡调整为12718.13㎡/0㎡;
(七)建筑高度/最高点海拔高度由原21.21m/36.50m调整为21.21m/37.25m。
十、湾创大厦项目总指标相应调整。
经核查,修改后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具体修改内容到以下网站查询),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我局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55-27802149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