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序号 | 代理记账机构 名称 | 业务 负责人 | 营业地址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许可证编号 |
1 | 深圳昀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刘辉霞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留仙大道4168号众冠时代广场A座3812 | 2024-11-8 | 深南财许【2024】0101号 | DLJZ44030520240052 |
2 | 柏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周海儿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8号 创维大厦C703 | 2024-11-12 | 深南财许【2024】0102号 | DLJZ44030520240053 |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