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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和我市印发的《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第十六期)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第十六期: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华兴银行深圳分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华润银行深圳分行。
深圳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