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政策决策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富澜路(观澜大道-安元大道)工程(边坡工程)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0-21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富澜路(观澜大道-安元大道)工程(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项目名称

富澜路(观澜大道-安元大道)工程(边坡工程)

项目类型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

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龙华发改概算〔2021〕67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采伐林木面积(公顷)

0.4272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0.4272

使用期限

24个月

备注

附件:富澜路(观澜大道-安元大道)工程(边坡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公示内容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55-2330500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