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办理梅沙尖城市看台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申请范围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申请使用林地面积约0.0300公顷。经核查,该项目申请使用林地范围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1月17日,公示期30天。
二、公示地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00)。
三、公示网站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yt/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联系。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邮政编码:518000
联 系 人:冼工
联系电话:0755-25351937
电子邮件:xianqy@pnr.sz.gov.cn
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审批,特此公示。
附件:梅沙尖城市看台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