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立法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协助对采购人制度、规则、指引及采购人作为起草单位的规章、法规(以下统称立法项目)的起草、修改、废止工作。 B.对采购人交办的立法项目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按采购人要求协助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对条文提出增加、修改建议的,应提出具体条文表述并说明理由,对建议删除的内容应说明删除理由。 C.应采购人要求,对立法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供法律意见书。 D.协助采购人定期对相关内部制度和规则、指引进行清理,构建制度台账,适时提出立法项目立、改、废意见。 E.应采购人要求,现场支持立法项目相关讨论会议,参与相关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与审核。 F.对采购人相关人员或应采购人要求向社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G.采购人交办的与立法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H.立法顾问应完成的立法项目服务数量不少于20个,响应采购人要求参加的立法项目会议不少于3场。 I.按照采购人要求,委派一名律师或律师助理常年驻点采购人办公场所(一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协助采购人开展立法工作。 J.投标人如需变更派驻人员,应当在30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更新派驻人员信息表。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