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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1-10 16:1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修订背景

  2022年5月12日,市财政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深财社〔2022〕32号)。2017年,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南山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深南民〔2017〕6号),时效性已过。《深圳市南山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版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规范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强化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督力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有效落实上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强化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督力度。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厘清各部门管理职责。《2024版管理办法》对“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进行修改,明确了区财政部门、区民政部门以及项目申报单位的职责,明确了各部门管理边界,调整了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对福彩公益金监管的相应职责,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加强责任监督与追究。同时理清区级项目申报程序,进一步保障资金使用科学合理。

  (二)进一步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范围。《2024版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福彩公益金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下同)和其他基本生活特别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以及项目管理必要支出。此外,《2024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福彩公益金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人员支出;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

  (三)加强信息公开。《2024版管理办法》新增第六章“信息公开”,规定了要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过程及结果的信息。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社会福利服务项目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等,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资助标识等要求。

  (四)强化福彩公益金绩效监督。《2024版管理办法》第七章“绩效管理与审计监督”,一是规定南山区民政局要加大对资助项目开展定期审计监督力度,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助项目能否取得可持续资助的主要依据;二是规定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福彩公益金使用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承担的责任进行了界定,明确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按规定履职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四、涉及范围

  (一)资金管理范围:福彩公益金是指按规定比例从福利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相关公益事业发展的福彩公益金,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核定,由南山区负责使用和管理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二)项目申报单位范围: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预算单位可以根据机构职能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向我局申报福彩金资助项目。

  (三)项目申报范围:福彩公益金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和其他基本生活特别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以及项目管理必要支出。

  五、注意事项

  (一)《2024版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深圳市南山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深南民【2017】6号)同时废止。

  六、关键词诠释

  《2024版管理办法》所称专家评审机制是指按照《深圳市南山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的项目评审工作。

  七、惠民利民举措

  福彩公益金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和其他基本生活特别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以及项目管理必要支出。

  2024年累计资助为户籍60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幸福老人计划、居家养老经费、星光老人之家、高龄津贴、社区邻里节、慈善超市、公办福利机构综合补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补贴等项目。

  2025年将持续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资助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八、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在项目资助范围上,结合上级文件,项目资助范围从九项变为5项,聚焦于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以及明确可承担项目管理必要支出,向社会弱势群体、老年群体等倾斜,突出支持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在不得使用福彩金资助范围上,从两项不得支出范围扩展为六项,明确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有财政拨款保障的各类工资福利、奖金等人员支出;建设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其他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等六项不得支出。更好落实福彩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做到专款专用,发挥福彩金使用效益。

  三是在资金结转上,新增“项目原则上应当在本年度内实施完毕,符合结转条件的及时办理结转程序,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上缴财政”条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助项目的稳定性、持续性。

  四是在明确项目类型上,按照存续期限分为延续类项目、新增项目,且明确新增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项目内容符合《2024版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新增项目还应当具备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充分研究论证。

  五是在项目预算经费调整上,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24〕9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预算,加快预算执行。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规定,参照市财政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深财社〔2022〕32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新增“在执行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由项目单位报民政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的条款。可进一步提高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预算单位使用福彩金的积极性,减轻项目申报单位结余资金的后顾之忧,可提高我区预算支出支付进度。

  六是在福彩金支持养老服务比例上,删除原办法第五章第十九条“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公益金不得低于区本级公益金可支配总额度的50%”的表述。我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已严格按照国务院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及《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24〕9号)第四章第二十条“按照补助地方资金具体支持方向,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分配使用资金,其中用于老年人福利的资金不低于55%”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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