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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高水平体育赛事资助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16 16:5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高水平体育赛事资助管理,推动南山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一)资助对象:主办单位为非政府组织在南山区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等高水平体育赛事。

  (二)资助金额:根据赛事等级、体育项目规模、影响力、实际投入等确定资助金额。国际级赛事、国家级赛事可给予每次不超过50万元的办赛资助,省级赛事每次可给予不超过30万的办赛资助,其他赛事每次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办赛资助。

  三、主要内容

  本资助办法共17条,分别从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原则、资金用途、资助标准、申请人条件、资助项目的申报、资助项目审批、变更、验收、审计、监督检查等方面予以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资助对象为在南山区举行高水平体育赛事的非政府组织;二是明确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场租、安保、医疗、志愿者、宣传等与赛事直接相关且实际支付的费用;三是明确资助项目的申报及审批流程,需要在赛事举办前3个月申报,项目完成后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验收材料;四是明确资助对象需要配合审计,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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