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策文件的公布与实施效果,现就《关于调整2024年深圳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4年深圳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一)省民政厅确定2024年全省最低养育标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省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4〕39号),明确2024年全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2295元/人·月,同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公布当地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确保不低于全省最低养育标准。
(二)我市已建立一年一调机制。为贯彻落实部、省相关要求,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实施了《深圳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调整方案》(深民〔2021〕63号),规定“自2021年起,我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实行一年一调。具体调整幅度以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增长幅度为依据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上年度孤儿最低养育标准×(1+上年度CPI涨幅)=当年孤儿最低养育标准”。
(三)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执行。部、省均明确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执行。自2020年起,我市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以“就高”原则按集中供养孤儿标准进行了统一,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我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
二、我市2024年深圳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是多少?
将2024年我市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56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执行。
三、新标准开始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2024年新认定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发,原在册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2024年1月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