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后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后公开

关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4〕4号)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7-26 17:5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本通知”)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试行)>的通知》(深规土〔2013〕12号)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暂行规定>的通知》(深规土〔2015〕226号)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前述废止的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部门行政管理的依据。

  一、背景及依据

  (一)2019年,《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深府办规〔2019〕9号)印发后,替代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试行)》的通知(深规土〔2013〕12号)。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试行)》的通知(深规土〔2013〕12号)予以废止。

  (二)2023年,我市出台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等四个住房保障规章,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暂行规定》的通知(深规土〔2015〕226号)内容不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暂行规定》的通知(深规土〔2015〕226号)予以废止。

  二、其他

  废止上述规范性文件后,涉及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条件、程序、时限等办理。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