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部署,推进《“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精准化、高标准实现我区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根据《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残规〔2022〕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南山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政策依据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残规〔2022〕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疑似残疾儿童评估和申请参照标准,规范康复救助申请材料和流程指引,明确资金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等内容,加强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规范化运行。
四、主要内容
细则的主要内容共四部分,包括申请对象、救助内容和标准、申请资料及相关流程、监督管理及失信惩戒。
(一)申请对象
户籍持证残疾儿童和户籍疑似残疾儿童。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1.康复训练。救助内容包括视力类、听力类、言语类、肢体类、智力类、精神类康复训练。0—7周岁的申请人、7—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申请人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5万元;7—18周岁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申请人最高补助为每人每年4万元。
2.相关手术。(1)视力残疾矫治: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最高不超过每人16000元。
(2)人工耳蜗植入及后续服务:植入电子耳最高不超过每人15万元;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的,最高不超过每人7万元;保质期、保修期结束后调试及更换电池等配件的,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
(3)肢体残疾矫治: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等矫治手术,最高不超过每人16000元。
3.残疾儿童学前融合教育补助。申请人入读普通幼儿园的,可凭幼儿园开具的有效票据申请学前融合教育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
(三)申请资料及相关流程
细则对照申请条件和内容详细列举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及公示、结算。
(四)监督管理及失信惩戒
细则完善了区残联、定点康复机构、申请人的监督管理少儿康复救助资金使用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规定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依规纳入危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权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