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执法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执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福田区范围内行使建筑工程质量领域的行政执法权(不含行政强制)。现将委托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和权限
受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委托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福田区范围内行使建筑工程质量领域的行政执法权(不含行政强制):
(一)依法对在深圳市福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的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二)依法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领域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按规定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
4.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
(四)规章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大楼27楼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2918292
(二)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公地址:福田区滨海大道路1004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83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