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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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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0-25 15:3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司〔2019〕203号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局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7月8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办发〔2019〕37号)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现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筹集、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

  (二)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从施工报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五)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和综合利用管理。

  (七)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上述领域的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房建设部门负责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5.物业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9.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10.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4.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条例

  5.广东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条例

  6.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

  7.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9.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

  10.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

  11.深圳市燃气条例

  (四)深圳经济特区法规

  1.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6.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

  (五)规章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4.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9.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1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1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16.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1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8.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19.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22.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2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5.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26.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27.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28.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29.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30.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

  31.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

  32.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

  33.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34.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3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36.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37.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

  38.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78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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