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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楼村社区狮山工业园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06-04地块)A641-0039宗地分宗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1-04 17:1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A641-0039宗地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狮山一街与狮明路交汇处东南侧,2023年12月5日,该宗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楼村公司”),签订深地合字(2023)7117号《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合同”),并于同年12月21日签订深地合字(2023)7117号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变更受让人为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京华公司”)和楼村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YG0024388(改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4GG0171420号)。

  根据土地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A641-0039宗地用地面积26135.7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63,规定建筑面积146995平方米,其中:住宅129564平方米、商业6836平方米可分割转让;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5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IDEA空间)730平方米、幼儿园6200平方米(独立占地5406平方米)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政府;物业服务用房(含业委会用房)315平方米,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幼儿园6200平方米(独立占地5406平方米)应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进行分宗。幼儿园地下室可与居住地块地下空间统筹整体开发。土地使用年限70年(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93年12月4日止),应在2027年12月4日之前竣工。现楼村公司、满京华公司根据土地合同要求向我局申请办理A641-0039宗地的分宗开发手续,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该宗地分宗开发事项公示如下:

  一、分宗事项

  (一)地块一由A641-0039宗地分宗而来,该地块用地面积26135.7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93年12月4日止),其中宗地东南侧仅为地块二(幼儿园地块)的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投影面积5406.02平方米,竖向标高为国家高程23.95米以下,开发建设单位应确保地下空间开发不影响幼儿园的安全使用。规定建筑面积140795平方米,其中:住宅129564平方米、商业6836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5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IDEA空间)73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含业委会用房)315平方米。权利人为楼村公司、满京华公司。住宅129564平方米,商业6836平方米允许分割转让,物业服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315平方米不得转让,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5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IDEA空间)730平方米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楼村公司、满京华公司无偿移交区政府。

  (二)地块二由A641-0039宗地分宗而来,该地块用地面积5406.0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93年12月4日止),竖向标高为国家高程23.95米以上。规定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6200平方米(班数18个)。幼儿园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楼村公司、满京华公司无偿移交区政府。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1月24日(20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狮山一街与狮明路交汇处东南侧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2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439229

  附件:A641-0039宗地分宗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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