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地名管理,我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现就《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2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602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地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qghc@pnr.sz.gov.cn。
附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及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