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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光明燃机电厂一期工程(13-15栋)项目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26 17: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光明燃机电厂一期工程(13-15栋)”项目(宗地号:A603-0405)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一)深圳光明燃机电厂项目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光高速与南长路交汇处西南侧,2022年6月同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440311202200045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1)7014 号];2023年6月取得一期工程13-15栋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23-0019号,以下简称《工规》),有效期至2024年06月06日。

  (二)该项目厂前区地下室结构的变化导致13-15栋建筑工程在《工规》有效期内未能开工,因逾期未开工《工规》自行失效,现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重新申请办理一期工程13-15栋建筑的《工规》。

  二、调整情况

  (一)本次申请《工规》涉及屋顶总平面图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场地内标高及建筑高度微调,13#办公楼取消一处出屋面梯房;15#警卫室建筑高度调整,构筑塔位置调整,补充构筑塔高度20.70m;地面绿化范围及停车位位置调整。

  (二)本次修改涉及已批准规定建筑面积、地上及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非机动车位数量不变,机动车位数、绿化覆盖率仍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440311202200045号)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1)7014 号)的规定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0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光高速与南长路交汇处西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7400194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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