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建设的盐坝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临时用地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鹏路16号(原高峰创建四车间厂址),该项目临时用地面积20099.80平方米,临时建筑共18栋,临时建筑面积14106.59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厂(场)。
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审查,同意核发该项目《深圳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建字第4403072024GG02804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次审定的《深圳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专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建字第4403072024GG0280415号]
2.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