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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沈海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6合同段钢筋加工厂及试验室临时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21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沈海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6合同段钢筋加工厂及试验室临时用地。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第三工业园塘和七路南侧,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场,使用期限4年,项目用地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规定,上述项目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准入类型要求。现按规定对上述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19日止)。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0755-27820052

  附件: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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