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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A310-4601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21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A310-4601宗地位于沙井街道蚝乡路和沙井大街交会处西北侧,用地面积8896.05平方米,产权归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该宗地于2019年7月1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BA-2019-0080号),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总用地面积变更。用地面积由“9106.61平方米”变更为“8896.05平方米”。

  二、建筑容积率变更。容积率由“≤1.73”变更为“≤1.77”。

  三、绿化覆盖率变更。绿化覆盖率“≥14%”变更为“≥12%”。

  四、备注修改:

  (一)增加条文

  1.项目用地进入12号线二期工程安全保护区948.91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2.本项目新建建筑不得低于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

  3.本项目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2022〕18号),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4.本项目新建建筑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5.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BA-2019-0080号)作废。

  (二)取消条文

  1.关于本项目环保节能有关规定,请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

  2.该地块整体为未补偿土地,后续应完善土地整备手续;

  3.根据省、市、区土壤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该本项目需按规定完成土壤环境评估工作或取得土壤环境主管部门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评估的意见;

  4.应做好项目范围内的现状市政实施(包括地下埋设的水、电、气等设施)勘查工作,项目营地内的生产活动涉及市政道路、绿地、气、水及电等设施时,须在通过上述设施相关主管部门或权属部门的批准后,再开展工作;

  5.该用地进入12号线北延线规划控制预警区257.13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12号线北延线规划控制区。

  五、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2024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3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2.蚝业小学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大街297号。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7820603

  附件:A310-4601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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