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申请办理罗湖项目规划确认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一、规划确认情况
该项目位于桂园街道解放路,本次规划确认共8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1247.01平方米,含办公及附属用房7450.54平方米,单身宿舍6694.6平方米,食堂7101.87 平方米,地上最高8层。规划确认仅对建筑功能、面积等予以确认,不作为权属证明文件。
二、公示情况
本公示及示意图将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luohu/)、深圳特区报以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公示展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赖工,0755-82348622、0755-82346118
附件: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