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变更凤德路(碧秀路-凤裕路)和凤林路(凤裕路-碧秀路)两条道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一)凤德路(凤裕路-碧秀路)
道路设计横断面由原人非共板调整为机非共板,具体如下:
1.调整前道路设计横断面:
标准段:2.0m(人行道)+1.5m(自行车道)+1.5m(树池)+3.5m(车行道)+3.5m(车行道)+1.5m(树池)+1.5m(自行车道)+2.0m(人行道)=17m。
加宽段:2.35m(人行道)+2.0m(自行车道)+4.15m(车行道)+4.15m(车行道)+2.0m(自行车道)+2.35m(人行道)=17m。
2.调整后道路设计横断面:
标准段:2.5 m(人行道)+2.5 m(自行车道)+3.5 m(车行道)+3.5m(车行道)+2.5m(自行车道)+2.5m(人行道)=17 m。
加宽段:2.0m(人行道)+2.35m(自行车道)+4.15m(车行道)+4.15m(车行道)+2.35m(自行车道)+2.0m(人行道)=17m。
(二)凤林路(凤裕路-碧秀路)
道路设计横断面由原人非共板调整为机非共板,市政管线敷设位置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调整前道路设计横断面:2.0m(人行道)+1.5m(自行车道)+1.5m(绿化带)+3.5m(车行道)+3.5m(车行道)+1.5m(绿化带)+1.5m(自行车道)+2.0m(人行道)=17m。
2.调整后道路设计横断面:2.5 m(人行道)+2.5 m(自行车道)+3.5 m(车行道)+3.5m(车行道)+2.5m(自行车道)+2.5m(人行道)=17 m。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9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路30号
3.凤林路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裕路与凤德路交叉口东北侧
4.凤德路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裕路与科能路交叉口东北侧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27403514
附件:1.凤德路位置示意图
2.凤林路位置示意图
3.凤德路变更示意图
4.凤林路变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