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6个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的通知》(深规划资源发〔2023〕155号)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对深圳市鹏晟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交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新设)、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新设)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如下: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23335728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