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规划资源发〔2023〕17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基本情况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6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会同区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观澜街道及有关专家,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情况进行初步验收,该项目达到复垦方案要求,拟通过验收。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7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通告将在两个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6栋
邮政编码:518000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5-23335761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