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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宝龙街道南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09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拟申请宝龙街道南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该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临时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规划宝沙支路西南侧200米处,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临时用地面积为1696.54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宝龙街道南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全部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具体情况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规划宝沙支路西南侧200米处

  (四)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五)报纸公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1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6室,周工;联系电话:0755-89552287;并在信封上注明“宝龙街道南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宝龙街道南约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占用生态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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