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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供水调蓄工程—淹没线拟永久使用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08 17:1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公明供水调蓄工程—淹没线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

项目名称

公明供水调蓄工程—淹没线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发改〔2007〕325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新湖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8.6270

使用期限

长期

备注: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示栏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201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406513

  传真号码:88219876

  附件: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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