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申请办理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办公大楼的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补办规划确认文件和用地文件事项,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规定,经初审,土地位于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与南海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土地面积为21597.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南山区人民政府,权属来源为划拨,现予以公示(地界范围图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7日)。
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如期满未收到异议材料,我局将根据规定,将地块权属确认给南山区人民政府。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及项目现场同时公布,市民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联系电话:0755-2697210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附件:地界范围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