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自10月31日起,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资料齐全、权属清晰、符合登记条件的下列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进行压缩:
(一)居住权首次登记,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二)居住权变更登记、居住权注销登记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下一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标准,为审批流程做“减法”,为服务做“加法”,为发展做“乘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