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水务局申请办理光明燃机电厂配套再生水管道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因该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涉及占用生态控制线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解决光明燃机电厂再生水用水需求,保障片区用水安全,本工程新建DN1000-DN1200再生水管,走向为公明水质净化厂-根玉路-南安路,总长度约2600米,其中根玉路及南安路段管线随道路一并建设。本次公示范围为公明水质净化厂-根玉路段,长度约625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光明燃机电厂配套再生水管道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约230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符合准入类型。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30个自然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警民路1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公明水质净化厂附近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27401636
附件: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