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6个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的通知》(深规划资源发〔2023〕155号)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深圳基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标注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邮政编码:518100)
联系电话:0755-27812308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