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8)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等法规要求和规定,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现将深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宝贵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深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
2、规划范围:深圳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水产养殖开发利用水域和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河流、水库、坑塘、滩涂和海域。规划面积3938.328平方公里。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和诉求,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规划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可能受本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公众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纸质版,可直接与本单位联系。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人:吴工、逯工 ;联系电话:0755-83573189
邮箱地址:hyhbc@pnr.sz.gov.cn
环评单位: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510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391943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规划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网址:https://pnr.sz.gov.c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规划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给规划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公众意见表统一命名为:姓名+深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来信请注明深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发展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深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