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马田上石家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江东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江东骏豪时代大厦”项目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上石家社区,周家大道以北、通兴路以西,共两个地块,宗地号分别为A616-0186、A616-0187,分别于2018年9月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8-0025号、深规土许GM-2018-0024号),2019年1月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7006号、深地合字(2019)7007号],2019年4月、7月签订补充合同[深地合字(2019)7006号之补充合同一、深地合字(2019)7007号之补充合同一],2019年8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19-0036、GM-2019-0037),2021年1月取得变更后的《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100005号、地字第440311202100006号),2021年7月取得变更后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19-0036(改1)号、GM-2019-0037(改1)号],2023年1月再次取得变更后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19-0036(改2)号、GM-2019-0037(改2)号]。
二、调整情况
本次项目屋顶总平面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各地块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A616-0186地块:1栋A座与B座连接处裙房3层增加玻璃雨棚,连接处裙房层数由2F调整为3F,高度由H=10.5m调整为H=14.9m ;补充与A616-0187地块预留连廊高度H=5.8m;公共开放空间由集中一处(1100㎡)调整为两处(600㎡+500㎡);经济技术指标表架空公共空间面积由276㎡调整为774.41㎡、架空绿化休闲面积由1240㎡调整为679.97㎡、共用停车库面积由6374㎡调整为6489.90㎡、公用设备用房面积由1001㎡调整为958.78㎡,其他指标相应调整。
(二)A616-0187地块:2栋产业研发用房12层屋顶绿化调整为架空绿化休闲,局部层数由12F调整为13F,建筑高度由52.5m调整为H=57.00m;补充与A616-0186地块预留连廊高度H=5.8m;项目西北侧沿用地红线增加0.9m挡土墙;经济技术指标表架空公共空间面积由57㎡调整为277.7㎡、架空绿化休闲面积由1234㎡调整为1325.38㎡、共用停车库面积由9005㎡调整为8629.69㎡、公用设备用房面积由377㎡调整为378.87㎡,其他指标相应调整。
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及功能调整,地上、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变,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等仍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100005号、地字第440311202100006号)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7006号、深地合字(2019)7007号]及补充协议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马田街道上石家社区,周家大道以北、通兴路以西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067
附件:1.A616-0186地块总平面图
2.A616-0187地块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