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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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5〕2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1-09 17:0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编号:LGCG2024000238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辅警培训场地租赁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新征程拓展教育实践基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城社区鹏城路26号101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新长征军事教育实践基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飞路3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3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新长征公司投标文件列放的《场地与物业租赁合同》是虚假、伪造的非法合同。

  投诉事项2:新长征公司投标文件列放了300米环形跑道照片,该跑道材质为地坪漆,并非塑胶,新长征公司提供虚假资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时间共计11个工作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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